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8]29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5
实施时间: 2008-12-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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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和谐税收氛围。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已进入第三年。当前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部分单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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