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9]2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0
实施时间: 2009-1-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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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2号)已下发各地,为进一步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现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9年起新办的除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其他各类金融企业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济公司、典当、担保等企业。
  二、新增企业要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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