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表彰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办发[2009]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3
实施时间: 2009-2-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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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日前对参加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其中广州市国税局系统严海、刘乐康、缪婧婧、邓帆4名同志获嘉奖,邓振武、陈媛、黄文兴、黄静、齐彬、何素娟、李蕙蕙7名同志获通报表彰。
  现将《关于表彰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粤国税发〔2009〕22号)转发给你们。请获奖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争取作出更大贡献。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获奖同志为榜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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