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因特网申报纳税业务规程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6]2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6
实施时间: 2006-9-26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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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因特网申报纳税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结合我市申报纳税实际情况,制定因特网申报纳税业务规程:
  一、新办
  (一)受理纳税人申请
  1.发放申请表。纳税人自愿选择采用因特网申报纳税方式的,主管地税局承办人员应向纳税人发放《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辅导纳税人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准确填写相关内容,纳税人为外籍个人的,还需填写服务单位、服务单位编号和国别。
  2.代信息港公司发放《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以下简称《证书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纳税人及信息港公司各执一份)。
  纳税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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