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外[2008]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8
实施时间: 2008-3-28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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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实行备案管理的适用项目
  实行备案管理的适用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明确列举为“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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