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9]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3
实施时间: 2009-2-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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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请依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预缴是纳税人依法进行纳税申报的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依法征收、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重要方式。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各局)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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