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9]2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9
实施时间: 2009-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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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试行)办法》业经2009年2月6日召开的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省局决定从2009年3月1日起实行。对现有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等级的评定工作,省局要求最迟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广东省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提高出口退税审核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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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等级评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