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功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发[2007]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2-12
实施时间: 2007-2-1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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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06年2月16日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式开通以来,经过系统功能测试、运行试点、操作培训、基础数据采集等各项工作,全面启动系统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功能的条件已经成熟,定于200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系统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功能。为了保证系统顺利运行,确保系统涉及的各项会计管理工作平稳、顺利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重视系统的运行实施
  系统的建设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其运行实施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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