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日常业务网上报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监[2009]2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2-12
实施时间: 2009-2-1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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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功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发〔2007〕17号)的要求,我省各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所有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应通过“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报备,现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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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事务所日常业务网上报备流程(以总所为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