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拍卖行受托拍卖物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8]14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9
实施时间: 2008-5-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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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来函和福建省拍卖行报告,要求对福建省拍卖行接受个人委托拍卖书画艺术品是否征收增值税、拍卖免税物品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应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明确。对拍卖行受托拍卖物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省局专题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请示并组织人员调研,现明确如下:
  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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