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国税发[2004]20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8
实施时间: 2003-12-18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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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税、地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地税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税收经济秩序,构筑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广大纳税人遵纪守法、守信纳税、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根据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税务系统实际,联合制定了《西安市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在200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全市的纳税人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现将《西安市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市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征管处、流转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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