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流[2007]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10
实施时间: 2007-5-1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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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企业〔2006〕563号)要求,我局与市发改委联合上报了《关于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的报告》(津经中小企〔2006〕18号),经国家发改委和税务总局审核批准,我市11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继续享受免征营业税的政策。现将《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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