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1995]47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11-21
实施时间: 1995-11-21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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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6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市局特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拍卖行受执罚部门(行政执法机关、政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委托拍卖罚没物品,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收增值税,并不得开具(或申请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拍卖行受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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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