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1999]26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5-25
实施时间: 1999-5-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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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征收分局、区局:
  为加强对饲料征免增值税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局以深国税发[1999]149号通知转发),市局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通知》规定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的生产企业,每年须及时向当地主管国税征收机关申请办理当年度免税手续。
  二、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免税手续时,须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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