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8]12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0
实施时间: 2009-2-1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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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在此文前所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地方性政策与本规定有出入的,按本规定执行。我省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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