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大连市畜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农[2008]32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7-11
实施时间: 2008-7-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5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农村经济发展局:
  为稳定我市畜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不断采取科学实用的养殖方式发展畜禽养殖业,提高我市畜牧业发展水平,实现畜牧业与农村环境的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对2003年制订的《大连市畜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财农字[2003]36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大连市畜禽小区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畜禽小区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大连市畜禽小区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