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8]13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4
实施时间: 2008-6-4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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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设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减免税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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