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8]7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5
实施时间: 2008-4-1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7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财税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的要求,提高对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认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税收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同研究强化土地税收征管的办法和措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