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08]4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2
实施时间: 2008-4-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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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指导意见》(青地税发[2007]104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07年5月印发以来,市内四区首先在市北分局进行了试点,市郊三区和五市已按照《意见》要求进行了纳税评估、检查。《意见》规范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纳税评估、检查工作,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提升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大幅增长。一年的实践证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有效抓手,是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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