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8年度]年检会费清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会协[2009]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2-11
实施时间: 2009-2-1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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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注协、中评协的有关规定,决定自3月2日至3 月13日,进行2009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8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报送材料
  1. 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年检时,应严格按照中注协会协〔2008〕9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及2008年2月发布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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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年检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二、1.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二、2.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三、1. 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doc    
附件三、2.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doc    
附件三、3. 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