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02]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2-3-12
实施时间: 2002-3-12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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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谈话提醒制度》)是完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制度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引导行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的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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