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记账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会[2008]10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10-28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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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和《深圳市会计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代理记账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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