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跨县[市]、区建筑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的批复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2]14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19
实施时间: 2002-7-1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9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奉化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要求明确跨市(县)建筑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请示》(奉地税政[2002]37号)收悉,根据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有关规定,现将跨县(市)、区建筑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县(市)、区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承包单位的机构所在地不在跨县(市)、区工程区域范围内的,由工程所在地的财税局协商确定,协商意见不一致时可报市地税局核定纳税地点。
  二、根据甬地税二[1995]136号文精神,宁波市各区局(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开发、大榭)、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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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4
实施时间: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