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02]22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24
实施时间: 2002-10-24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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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财税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把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拆迁补偿收入征税问题
  《关于明确拆迁补偿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一[2000]203号文件中有关补偿收入免税规定执行到2002年底。从2003年起纳税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不论何种情形,都应按规定并计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暂估入帐材料的税务处理
  对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尚未到达的材料物资可按计划成本、合同价格或其他合理价格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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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