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收入者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02]35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26
实施时间: 2002-1-1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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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57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各地可先选择不少于50个高收入者个人予以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全面推广。
  各地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宁波市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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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