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情况下的处理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8]7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2-16
实施时间: 1998-2-16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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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执行后,企业因财务制度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但如何进行财务处理没有明确,不便执行。
经研究,现对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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