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6]257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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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地税局(征管处)反映。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规范延期缴纳税款行为,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地方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地税系统管辖的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及其由自治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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