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代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8]45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7
实施时间: 2008-7-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3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代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4号)转发给你们,《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式样已在粤地税发〔2008〕4号明确,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印制。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