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地方税务局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企]发[2008]1392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20
实施时间: 2008-11-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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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经委(计经局)、商务局、地税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做好自治区当前经济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实现工业经济增长15%的目标,自治区财政厅、经委、商务厅、地税局共同研究提出以下具体落实措施:
  一、增加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鉴于目前企业普遍存在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抓住当前国家取消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的契机,自治区经委将加强与自治区内各商业银行的协调,确保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贷款投放。自治区财政安排贴息资金,对上述企业今年第四季度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予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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