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扶持服务业发展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8]20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25
实施时间: 2008-11-25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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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特别是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力促进我省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省局将现行税收法律和政策中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扶持服务业发展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附后),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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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扶持服务业发展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第九条第(一)款中“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6-24
实施时间: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