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9]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2
实施时间: 2009-1-12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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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既是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税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地税机关对此要组织学习,加强培训,重点辅导,定岗定责,指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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