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9]5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6
实施时间: 2009-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2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要求,结合各地在贯彻落实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210号,以下简称210号文)、《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的通知》(粤地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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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XLS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
“附件1的表十二、表十三、
附件2的附表十二《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明细表》的填报说明、附表十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的填报说明、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

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14
实施时间:20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