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9]1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4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17-10-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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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332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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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7-10-18
实施时间: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