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文件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9]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2
实施时间: 2009-1-1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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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促进社会就业,现将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扶持创办中小企业
  1.落实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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