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财政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8]1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23
实施时间: 2008-1-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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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发深圳):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制度,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财法〔2007〕15号)的规定,省财政厅决定修改和完善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分为财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财政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和财政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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