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库[2008]2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20
实施时间: 2008-5-2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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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发深圳),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33号),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
  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新农合补助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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