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7]8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5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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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巩固全省国税系统集中开展税负调查分析工作成果,建立纳税评估常态化运转机制,保障纳税评估工作依法、深入、规范开展,现将省局制定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成立纳税评估组织机构。各市局要立即设立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全面负责本系统纳税评估工作,承接省局数据分析应用中心的工作任务。数据分析应用中心设在计划统计科(处),工作相对独立,数据分析应用中心主任兼任计划统计科(处)副科(处)长。
  各市要在不增加现有市局机关编制前提下从本系统精心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能胜任纳税评估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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