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7]12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6
实施时间: 2007-4-1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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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1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明确问题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购票信息写盘时要正确录入发票代码
  税控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部分市在税控装置初始化进行购票信息写盘时,由于操作不认真将其它市发票代码误写入本市税控盘,导致其他市无法卖出发票。请各市工作人员在进行购票信息写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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