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8]15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4
实施时间: 2008-1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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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确实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2008年度自行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各单位应充分认识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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