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9]2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1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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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指定专人、严格管理,按照《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出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二、“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专用章”由各市自行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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