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税收管理防范虚开发票行为发生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8]23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23
实施时间: 2008-6-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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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近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组织开展的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些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以下简称税收优惠企业)存在虚开发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关注此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增值税优惠企业的管理。省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增值税优惠企业既可免、抵、退税,又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发票的隐患,是当前防范虚开代开发票的工作重点。重点监控和防范的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增值税先征后退企业。主要包括: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二是增值税先征后返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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