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9]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2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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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对相关工作具体明确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调整事项。
  1.自2009年1月起,本市在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基础上增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附表三),格式与国税函〔2008〕1075号文要求一致。
  2.自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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