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认证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流便函[2009]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3
实施时间: 2009-1-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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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由于我省机房搬迁导致了部分纳税人发票不能认证,为解决此问题省局起草了对纳税人的通知,望速将此通知通过公告、短信、网站等形式告知所属纳税人,并对相关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尊敬的纳税人:
  河北省国税局在1月23日至2月1日进行机房搬迁,税局已通过网站、短信、大厅公告等方式告知纳税人。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纳税人未接到此信息,导致其1月份的发票无法进行认证。为解决此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可在2月6日前通过网上或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认证,认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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