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1999]1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5-26
实施时间: 1999-5-26
失效时间: 2006-8-8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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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免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范围,我省增列以下项目。
 (一)代换煤气、代迭牛奶、书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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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6]180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8
实施时间:2006-8-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7]186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1
实施时间:200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