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非正常销售成品油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9]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9
实施时间: 2009-1-9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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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非正常销售成品油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3号,以下简称“专项评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专项评估的工作要求
  (一)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后,为实现改革目标、有效地防止成品油生产企业非正常销售成品油导致税款流失,经国务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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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成品油生产企业非正常销售专项评估情况汇总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5号公告
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