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9]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7
实施时间: 2009-1-7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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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及时摸清辖区内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分布和生产经营状况,辅导纳税人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和纳税申报等事项,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纳税人办理税种登记时应填写“成品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各单位在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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