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两费两金征收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地税发[2007]128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3
实施时间: 2007-9-3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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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现将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两费两金”征收管理制度(暂行)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两费两金”征收管理制度(暂行)》
  二○○七年九月三日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两费两金征收管理制度(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防洪保安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调节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两费两金”)的征收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统一规范工作行为,促进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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