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7]8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9
实施时间: 2007-6-1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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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利用换证契机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
  各地要注意解决个体户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换证对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坚决纠正对集贸市场一个市场和出租柜台的大型商场只办一个税务登记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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