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业发票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7]7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24
实施时间: 2007-5-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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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省局关于饮食业税收“定额做底线,超额用票控,减免严管理,违规重处罚”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饮食业税收管理工作力度,使饮食业税收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一段时间以来,饮食业纳税人不开发票、拒开发票及变相拒开发票现象有所抬头,消费者举报发票违法行为渠道不畅,税务机关对举报的发票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影响了消费者举报积极性。从“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看,群众对饮食业发票问题比较关注,反映拒开发票和变相拒开发票的问题较多,各级地税机关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业发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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