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地税函[2007]66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9
实施时间: 2007-8-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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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通知》(黑地税函〔2007〕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局要求对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和新开办的单位,一律安装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新软件)。
  二、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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